教育部发布「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推动台湾研究国际合作计画实施要点」第五点,业经该部于中华民国101年11月7日以台文字第1010206433C号令修正发布

  • 2012-11-15
主   旨:「教育部补助大专校院推动台湾研究国际合作计画实施要点」第五点,业经本部于中华民国101年11月7日以台文字第1010206433C号令修正发布,兹检送发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请 查照。 说   明:  一、修正要点第五点为「五、受理时间:各校应于计画前一年十二月一日起至当年一月十五日止,向本部申请补助当年八月一日起实施之台湾研究国际合作计画」。  二、删除原要点第五点所载「但经本部驻外单位推荐者,不在此限」乙节。 三、相关网址一: https://edoc.asia.edu.tw:8630/eDoc/servlets/fileservlet?openFile=/attfile/A101110700501.TIF 四、相关网址二: https://edoc.asia.edu.tw:8630/eDoc/servlets/fileservlet?openFile=/attfile/A101110700502.doc
属性10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