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办理补助智慧生活整合性人才培育特色大学计画征件须知第4点修正规定

  • 2015-09-30
主   旨:检送本部办理补助智慧生活整合性人才培育特色大学计画征件须知第4点修正规定如附件1,请查照。

说   明:
 一、本部104年9月15日台教资(二)字第1040103518号函谅达。
 二、学校若同时申请或已获相关计画(如创新创业中心示范学校计画、特色大学试办计画、人文及社会科学知识跨界
   应用能力培育计画、大学学习生态系统创新计画等)补助,请于计画书附件专节说明相关计画间之整合关联(含
   分工与合作)、经费配置规划及其预期产生之效益。
 三、修正后本征件须知及相关附件(含计画申请书格式)详如附件2,请迳至本部网站(www.edu.tw)首页/本部各单位/
   资讯及科技教育司/电子布告栏项下下载。

正   本:各公私立大学校院

副   本:国立台湾大学地理环境资源学系周素卿教授(含附件)、国立交通大学电机工程学系苏朝琴教授(含附件)、
      本部资讯及科技教育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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