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致各位教师:
转知科技部与与中欧五国国家科学院共同征求双边合作计画人员交流PPP计画之公告说明资料,申请人须于105年8月30日中午12时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谢谢您!
敬祝顺心
研发处 敬上
p.s.若已申请,请回复予研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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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检送本部与中欧五国(捷克、保加利亚、匈牙利、波兰、斯洛伐克)国家科学院共同征求双边合作计画人员交流PPP计画之公告说明资料,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依本部与捷克国家科学院(CAS)、保加利亚国家科学院(BAS)、匈牙利国家科学院(HAS)、波兰国家科学院(PAS)及斯洛伐克国家科学院(SAS)个别签订之科技合作备忘录,每年共同征求双边合作计画人员交流PPP计画。
二、本项计画须由我方及欧方计画主持人共同研议完成,并提出英文研究计画书,分别提送本部及欧方国家科学院审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请书,则合作案无法成立。
三、拟申请本项计画者应符合本部专题研究计画主持人资格,并依公告说明方式于本(105)年8月31日前完成线上申请,经所属机构依合作国家别汇整后,于105年9月2日前连同申请名册函送本部提出申请。
四、检送本项公告征求计画之申请说明如附件,相关资讯亦已公告于本部网站,请查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