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科技部「贵重仪器使用中心五年(105-109)规划」申请案,线上申请日自104年3月6日中午12时前。

  • 2015-01-19

敬致各位教师:

转知科技部「贵重仪器使用中心五年(105-109)规划」申请案,申请人须于104年3月6日中午12时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谢谢您!

敬祝顺心

研发处  敬上

p.s.若已申请,请回复予研发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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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部「贵重仪器使用中心五年(105-109)规划」申请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请,建议计画主持人于10436(星期五)下午5时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至申请机构则应于104311(星期三)下午5时前备函送达本部,逾期未完成线上作业及逾期送达者,不予受理,请查照。

说   明:
一、贵重仪器使用中心(以下简称贵仪中心)之申请及评选说明如下
()申请资格:大学院校于1018月至1027月、1028月至1037月、或1038月至1047月任一执行期间,获本部补助计画之总经费在3亿元()以上,且总贵仪中心使用额度在9百万元()以上者,可提出贵仪中心五年(105-109)规 划申请书参与评选。
()贵校提出贵仪中心五年规划申请书,经审查评选获通过者,每年可申请贵仪中心行政费、贵重仪器购置费及运作费。
()评选要项为 (1)近年校内研究能量; (2)贵重仪器服务及预估绩效等相关资料; (3)未来规划;(4)贵仪中心之概况说明。(详见规划申请书如附件)
二、未获评选为本部补助贵仪中心之学校,除原已获本部补助购置之贵重仪器,每年仍需主动提出共享运作计画申请之外,也可以学校自购之贵重仪器,申请共享运作计画,审查通过者可获贵重仪器运作费之补助。
三、获本次评选为本部补助之贵仪中心期限自10511日至1091231日止。
四、有关电脑系统操作问题,请洽本部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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