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旨:转知文化部115年度「台湾艺术研究补助」自114年11月14日起受理提案申请,请惠予协助公告周知,请查照。 | |||||||||
| 说 明: 一、为鼓励民间组织团体共同投入重建台湾艺术史工作,文化部特订定「文化部台湾艺术研究补助作业要点」,补助办理台湾艺术史研究、诠释、盘点蒐集及培育研究人才计画及推展艺术史多元面貌及加值应用计画。 二、本补助申请资格为国内依法设立或登记之法人、大专校院、学术研究机构等团体或组织,补助计画期程以单(115)年度为原则,如有需求可研提跨年度计画,惟应于116年底前执行完成,其馀相关规定详见补助作业要点。 三、本补助自114年11月14日上午9时起至12月15日下午5时止受理线上申请,请至文化部「奖补助资讯网」(https://grants.moc.gov.tw)下载及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单位如为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之公职人员或其关系人,与公职人员服务之机关团体或受其监督之机关团体为补助行为前,应填报「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14条第2项公职人员及关系人身分关系揭露表」。 四、检附本补助作业要点1份,如有相关事宜请迳洽文化部承办人李先生,电子信箱:pj0037@moc.gov.tw、电话:02-8512-6522。 |
研究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