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项计画须由双方计画主持人,共同研议完成英文研究计画书,分别提送本部及旨揭国家之国家科学院审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请书,则合作案无法成立。
二、拟申请本项计画者应符合本部专题研究计画主持人资格,并依公告申请说明第五点所述方式,于本部网站完成线上申请,经所属机构依国家别汇整送出后,于106年9月15日前,连同申请名册一式二份函送本部提出申请。
三、旨揭申请须知及相关资讯亦已公告于本部网站,请查参。
备注:欲申请知教师,请于本年度09月07日(四)中午12:00前完成线上申请,并与本处联系,以利后续行政作业,逾期将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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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