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科技部人社中心】104年9月「补助学术研究群暨经典研读班」申请案

  • 2015-09-03
主旨:【科技部人社中心】104年9月「补助学术研究群暨经典研读班」申请案,自104年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受理申请!
说明:
一、 科技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为提昇国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水准并鼓励学术交流及讨论之风气,特订定本作业要点。
二、 本中心补助之定期性学术研究活动分以下两类:
(一) 学术研究群:以补助具有原创性或前瞻性之学术聚会为原则,特别鼓励跨学门或跨区域的学术研究主题。
(二) 经典研读班:以补助具有目标性成果之经典或原始材料之学术研读聚会为限。
三、 拟向本中心申请补助之申请案召集人,须具备服务于国内各公、私立大专院校或研究机构之人文及社会科学领域教授、研究员或以上之资格。申请案之成员、讲员,须具备服务于国内各公、私立大专院校或研究机构之人文及社会科学领域助理教授、助理研究员、博士后研究员以上之资格,或具备该学术研究领域之资深经历者。
四、 学术研究群成员数以三十人为限;经典研读班成员数以十至十五人为限。每人以参与单一研究群/研读班为限。成员变更须依本中心相关规定办理。
五、 本案每年分两期受理,本中心至多补助一年执行期间的相关费用:
(一) 每年三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受理申请,并于六月通知审核结果。
(二) 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受理申请,并于十二月通知审核结果。
六、 由召集人于申请表格上填妥下列资料,并检具该文件之书面资料及电子档(含WORD及PDF格式的光盘片),经所属学校或研究单位发函向本中心提出申请:
(一) 申请案名称。
(二) 申请案构想的背景、目的及重要性。
(三) 申请案的执行方式及预期目标。
(四) 召集人、成员及拟邀请的国内外演讲者之个人资料表及研究着作目录。
(五) 执行期间所需补助之预算上限为三十万元,其中包含:国内差旅费/交通费、演讲费、受邀国外演讲者的国际机票费及生活费(限学术研究群)、兼任助理费、误餐费、资料影印费等相关杂费。本中心受理学术研究群之申请后,由本中心会同相关领域之专家学者组成审查小组,并送请至少二位专家学者初审,审查小组依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后核定。
七、 计画执行完毕后,须于最后一次报帐时,同时缴交结案报告给本中心。(结案报告内容至少须包括每个场次的签到单、每个场次讨论的题目及内容摘要、计画执行心得或收获。)
八、 再次申请之前,应于申请书上详细说明执行前次计画后的实际研究成果。(例如:成员于活动中发表的演讲相关资料、成员撰写中之着作、由计划案发展之期刊论文、研讨会论文、专书、论文集等研究成果之名称、成员申请通过之科技部计画名称及编号等成果。)若召集人及成员曾参与过本作业要点所补助之项目,亦须提出上述成果。
九、 本要点经本中心执行委员会议通过后,自发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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