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部106年11月2日科部科字第1061003919号函谅达。
二、旨揭函因误植,更正内容为「申请人应于107年2月9日(星期五)前,将构想申请书电子档E-mail至本部科国司联络人信箱;研提正式计画申请书(采线上申请),申请人之任职机构应于107年4月23日(星期一)前备函「送达」本部(电子公文亦可),逾期恕不受理。」,特此更正。
备注:欲申请之教师,请于各计画截止日前7个工作天完成申请程序,并同时与本处联系以利协助相关行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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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本部106年11月2日科部科字第1061003919号函谅达。
二、旨揭函因误植,更正内容为「申请人应于107年2月9日(星期五)前,将构想申请书电子档E-mail至本部科国司联络人信箱;研提正式计画申请书(采线上申请),申请人之任职机构应于107年4月23日(星期一)前备函「送达」本部(电子公文亦可),逾期恕不受理。」,特此更正。
备注:欲申请之教师,请于各计画截止日前7个工作天完成申请程序,并同时与本处联系以利协助相关行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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