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科技部配合「新南向政策」,鼓励国内大专院校及学术研究机构赴东南亚及南亚国家设置「海外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中心」,检送计画征求公告,请查照转知。

  • 2017-06-06

说   明:
一、旨揭计画分二阶段征求,第一阶段构想书征求期间为即日起至106年7月10日止,申请案应先经申请机构审核通过,检具以下资料函送本部,并建议采电子公文:
(一)申请名册电子档:同一申请机构至多申请二件,并排优先级。
(二)构想书电子档。
(三)计画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之个人资料电子档。
二、构想书审查结果预定于106年7月31日发函通知,第一阶段审查通过之申请案,请提送完整计画书。
三、相关规定请参阅所附征求公告。

备注:预申请之教师,请于06月22日(四)中午12:00前,缴交相关完整资料;并于申请同时务必与本处联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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