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科技部「补助学者提昇国际影响力计画(以下简称抛光计画)」申请案于107年起变更为随到随审,并自即日实施,请查照转知。

  • 2018-05-16

 

主   旨:本部「补助学者提昇国际影响力计画(以下简称抛光计画)」申请案于107年起变更为随到随审,并自即日实施,请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本部抛光计画现行申请作业系采年度定期公告征求及固定期程补助方式;自107年度起,计画申请变更为随到随审,作业系统即日起全年对外开放线上申请,并由申请人自行设定计画执行始日。
 二、旨揭方案同时配合修正计画变更及经费请领与结报等措施,摘要如下:
  (一)计画经费项目流用:补助项目「业务费」及「国外差旅费」2项次间经费,曾于各项经费项下动支,且经费流用额度在20%以内情况下,得由计画主持人经由申请机构内行政程序变更执行(但业务费之各分项仍有其上限)。
  (二)经费请领:视各计画核定总金额不同而异,且暂付请领改为一次。
  (三)经费结报:本方案自106年8月起实施原始凭证就地查核,相关细节请参考经费请领/结报凭证范例。
 三、本方案可补助1至3年期计画,本部鼓励多年期计画申请,惟申请人在规划计画执行期程及年限时,应注意须与个人参与该组织或期刊之职位任期相符,且于执行始日2个月前提出申请。
 四、有关旨揭方案之作业要点、申办所需文件及应注意事项等文件及资讯,请至本部相关网站查询及下载(科技部首页/各单位选单/科教发展及国际合作司/一般性及专案型国际交流方案补助/「补助学者提昇国际影响力」申请作业说明)。
 五、本案联络人:
  (一)有关系统操作问题,请洽本部资讯系统服务专线,电话:0800-212-058、(02)2737-7590、7591、7592。
  (二)相关规定如有疑义,请洽本部科教国合司业务承办人陶正统副研究员,Email:cttao@most.gov.tw。

 

属性10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