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 明:
一、本案补助之目的在充实大专院校贵重仪器并促使资源供研究人员有效使用。
二、106年已参与「科技部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提供服务的仪器项目,可提贵仪运作计画之申请;获评选为本部105-109年补助之贵重仪器使用中心之学校(台湾大学、台湾师范大学、中央大学、清华大学、交通大学、中兴大学、中正大学、成功大学、中山大学等九校)可提贵仪购置计画之申请。
三、目前未参与「科技部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有意愿提供服务的仪器项目,符合于民国98年(含)后购买、且购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者,可提贵仪运作计画之申请。
四、每部仪器需由一位仪器负责教授填写贵仪计画申请书。
五、属本部补助之贵重仪器使用中心之九校的贵仪计画申请案,须另由该校之贵仪中心汇整后,填写一份贵仪总计画申请书。
六、非属上述九校的运作计画申请案,若同校有超过一件运作计画申请案,须由该校一位教授汇整所有运作计画申请案,另填写一份贵仪总计画申请书(其中表M201、M204、M206可不填写)。
七、本计画自民国107年1月1日开始执行,至多二年。
八、属本部补助之贵重仪器使用中心之九校,其运作计画之申请案可依需要自行选择为一年期或两年期计画,购置计画及总计画申请案仍为一年期;非属上述九校的运作计画申请案仅得申请一年期计画。
九、此申请案需由线上制作申请书等各类表格,申请时请务必至本部网站,进入「研究人才个人网」,下载107年度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专属申请表格制作申请书,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并将申请案送达本部。
十、本案请依「科技部补助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作业要点」办理,该要点与「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合约书」及「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执行同意书」,请迳自本部网站下载。
备注:本案拟请欲申请教师于106年6月15日中午12时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完成作业之教师请务必与本处连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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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