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科技部108年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申请案,自107年5月7日(星期一)起接受申请,请申请机构于1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备函送达本部,逾期恕不受理,请 查照转知。

  • 2018-05-13

 

主   旨:本部108年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申请案,自107年5月7日(星期一)起接受申请,请申请机构于107年6月29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备函送达本部,逾期恕不受理,请 查照转知。
说   明:
 一、本案补助之目的为结合大专校院充实并有效运用贵重仪器资源,提供全国产学研界之研究人员共同使用。
 二、107年已参与「科技部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提供服务的仪器项目,可提贵仪运作计画之申请;获评选为本部105-109年补助之贵重仪器使用中心之学校(台湾大学、台湾师范大学、中央大学、清华大学、交通大学、中兴大学、中正大学、成功大学、中山大学等九校)可提贵仪购置计画之申请,请依贵仪中心规划长期发展的特色
   方向所需之贵重仪器提出申请,本部将依其规划方向作为补助仪器购置的审核重点,让仪器设备的更新与提升发挥更大效益。
 三、目前未参与「科技部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有意愿提供服务的仪器项目,符合于民国99年(含)后购买、且购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者,可提贵仪运作计画之申请。
 四、每部仪器需由一位仪器负责教授填写贵仪计画申请书。
 五、属本部补助之贵重仪器使用中心之九校的贵仪计画(运作计画、购置计画)申请案,须另由该校之贵仪中心汇整后,填写一份贵仪总计画申请书。
 六、非属上述九校的运作计画申请案,若同校有超过一件运作计画申请案,须由该校一位教授汇整所有运作计画申请案,另填写一份贵仪总计画申请书(其中表M201、M204、M206可不填写)。
 七、本计画自民国108年1月1日开始执行,至多二年。
 八、属本部补助之贵重仪器使用中心之九校,其运作计画之申请案可依需要自行选择为一年期或两年期计画,购置计画及总计画申请案仍为一年期;非属上述九校的运作计画申请案仅得申请一年期计画。
 九、此申请案需由线上制作申请书等各类表格,申请时请务必至本部网站,进入「研究人才个人网」,下载108年度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专属申请表格制作申请书,于截止日期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并将申请案送达本部。
 十、本案请依「科技部补助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作业要点」办理,该要点与「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合约书」及「贵重仪器共同使用服务计画执行同意书」,请迳自本部网站下载。
正   本:公立大学(专题)受补助单位 (共47单位)、公立学院(专题)受补助单位 (共1单位)、私立大学(专题)受补助单位(共82单位)、私立学院(专题)受补助单位(共20单位)、公立专科(专题)受补助单位(共2单位)、私立专科(专题)受补助单位(共11单位)
副   本:本部综合规划司、工程司、生科司、自然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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