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科技部109年度奖励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博士候选人撰写博士论文申请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请。

  • 2020-02-03
转知_科技部109年度奖励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博士候选人撰写博士论文申请案,自即日起接受申请。拟欲申请之教师,109年3月25日(三)中午12时前完成线上申请作业程序,并于完成后与本处联系以备函送科技部

主   旨:本部109年度奖励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博士候选人撰写博士论文申请案,自109年2月3日(星期一)起接受申请,申请机构请于109年3月31日(星期二)前函送本部,逾期不予受理,请查照。
说   明:
 一、本项奖励仅适用于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目的在奖励具有研究潜力之博士候选人于博士论文写作阶段,专注于博士论文之撰写,俾提升其博士论文品质与学术研究水准。
 二、本部已于109年1月22日修正「科技部奖励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博士候选人撰写博士论文作业要点」,修正后第六点规定适用于109年度以后之申请案,即奖励期间自109年8月1日以后生效。
 三、109年度获奖人之奖励期间自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预计于109年7月31日前毕业者,请勿提出申请。
 四、有关申请人资格、获奖人应遵守事项、申请机构应协助查核事项等,请详参作业要点。无法遵守作业要点之相关规定者,请勿提出申请。
 五、申请人可至本部网站(http://www.most.gov.tw)进入「学术研究/补助奖励办法及表格/补助专题研究计画/奖励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博士候选人撰写博士论文」项下查阅相关文件及申请表格。
 六、申请作业方式如下,未依规定办理者,本部将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务必至本部网站(http://www.most.gov.tw)登入「学术研发服务网」线上制作及上传申请资料。
  (二)指导教授亦请进入本部网站之「学术研发服务网」审阅申请人上传之申请资料,若同意指导申请人进行相关研究及撰写博士论文,请上传「指导教授初评意见表」;申请人若有2位指导教授,则2位指导教授皆需上传「指导教授初评意见表」。(上开「指导教授初评意见表」系提供本部审查之用,申请人及学校承办人均无法阅读其内容。)
  (三)申请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承办,并至本部网站之「大专院校/研究机构」作业系统切实审核申请人之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规定及所送申请文件是否完备,确认无误后打印申请名册1式2份,经相关单位审阅用印后,函送本部提出申请。
 七、线上申请系统之操作问题,请洽询本部资讯处(电话:02-27377590、7591、7592);对于相关规定若有疑义,请洽本部人文司(电话:02-2737-7164、7793、7677)。
 八、检送修正「科技部奖励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博士候选人撰写博士论文作业要点」修正后全文、第六点、第七点修正对照表、获奖人切结书及申请书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