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函转原住民族委员会与卫生福利部于104年12月31日以原民社字第10400700041号、卫部医字第1041669998号令会衔发布「人体研究计画谘询取得原住民族同意与约定商业利益及其应用办法」(如附件),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105年1月14日原民社字第1050002861号函办理。
二、如有旨揭办法相关问题,请迳向该会洽询(承办人张嘉云,电话:02-89953456分机3164)。
说 明:
一、依据105年1月14日原民社字第1050002861号函办理。
二、如有旨揭办法相关问题,请迳向该会洽询(承办人张嘉云,电话:02-89953456分机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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