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来函「补助中小学能源科技教育区域中心计画征件须知」,函请本校老师踊跃申请。

  • 2014-07-18

主   旨:检送本部「补助中小学能源科技教育区域中心计画征件须知」1份,请 查照。

说   明:
一、依据102年10月22日台教资(一)字第1020148938B号令修正发布之本部补助推动人文及科技教育先导型计画要点办理。
二、本征件计画旨为拓展并落实中小学阶段之能源科技教育,提升师生能源科技教育素养及培育未来潜在能源科技教育人才。
三、本案计画自筹经费比例不得少于计画总经费之10%,经费编列、拨付及支用原则详如所附征件须知。有关专兼任行政助理之聘用,应依各单位人员进用办法进用与管理。相关规定应明定于计画中。
四、申请期限:请于103年8月15日前,备妥103年计画申请书及电子档各1份,以邮戳为凭,迳送能源科技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地址:(32001)桃园县中坜市中大路300号国立中央大学工程五馆A104室,电话:03-4227151转57753,
联络人:刘秀霞小姐。信封上并请注明申请本部「补助中小学能源科技教育区域中心计画」。
五、计画申请书格式请迳至本计画网站(http://www.energyedu.tw)下载。
六、配合本计画之推动,将召开本案申请说明会如下,请踊跃派员与会。报名网址:http://goo.gl/SJ5iwC。
(一)北区:103年7月17日(四)上午9时30分至12时,假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南栋18楼第5会议室(台北市徐州路5号)。
(二)南区:103年7月18日(五)上午9时30分至12时,假国立成功大学机械系三星讲堂(70101 台南市东区大学路1号(自强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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