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教育部转送原住民族委员会办理「105年谘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参与办法分区说明会」,欢迎本校所属人员踊跃报名参加。

  • 2016-06-04

主   旨:转送原住民族委员会办理「105年谘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参与办法分区说明会」实施计画1份,请转知并鼓励本案实施对象踊跃参加,请查照。

说   明:
 一、依原住民族委员会105年5月30日原民综字第1050032500号函办理。
 二、该会为增进原住民族相关单位业务承办人员及业务可能涉及「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条之相关人员,对于原住民族部落会议及原住民族同意权机制之正确认知,并有效提升公共建设或民间开发案件办理原住民族同意程序之效率,加强落实「原住民族基本法」之适用及原住民族权益之保障,特办理旨揭说明会。
 三、说明会实施对象:
  (一)各地方政府原住民族相关业务主管及承办人员。
  (二)原住民族地区之各级政府所属资源治理机关或土地管理机关之业务主管及承办人员。
  (三)其他可能会利用原住民族土地或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原住民族土地之政府机关、学校、公民营机构、产业公会等机关(构)之相关人员。
 四、各区说明会相关资讯简述如下(详参实施计画):
  (一)北区说明会
   1、时间:105年6月8日(星期三)上午9时至11时30分。
   2、地点:行政院新庄联合办公大楼地下1楼绿廊国际会议厅(新北市新庄区中平路439号地下1楼)。
  (二)中区说明会:为应场地安排事宜,预定于105年7月4日至7月15日择定一日办理。
  (三)南区说明会
   1、时间:105年6月20日(星期一)14时至16时30分。
   2、地点:高雄市政府凤山行政中心一楼多媒体简报室。
  (四)花莲区说明会
   1、时间:105年7月1日(星期五)14时至16时30分。
   2、地点:花莲县台湾原住民族文化馆(花莲市北兴路460号)。
  (五)台东区说明会
   1、时间:105年7月7日(星期四)上午9时至12时。
   2、地点:台东县政府艺文中心演讲厅。
 五、报名方式:请迳向各区主办机关报名,俾利统计人数,各区联络人请参阅实施计画。
 六、说明会相关事宜请电洽原住民族委员会彭慧心小姐(电话:02-89953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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