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 旨:本院115年度中研学者计画,自即日起至本(114)年4月30 日止接受学校推荐,逾期恕不受理,请查照并转知所属。 | |||||||||
| 说 明: 一、本院为落实组织法之法定任务,并加强与大学的合作与互动 ,特设立「中研学者计画」,奖励本院及国内大学副研究员或副教授以上编制内专任人员执行原创性的研究计画,获选者于执行计画期间称为「中研学者」。 二、本计画申请人年龄须在55岁以下,115年度计画之申请人须为民国60年(西元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执行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个人型大型研究计画,与本计画执行期间重叠超过七个月者不得申请,前述计画以征件说明为准。 三、本计画采推荐制,每校至多推荐5名,各校请于本年4月30 日前检附推荐名册(表格如附件)函送本院,被推荐人并须于同年4月30日17时前于本院学术服务管理系统(网址: http://asms .sinica.edu.tw/)提送申请意愿书。本院预计于同年6月中旬通知意愿书审查结果,通过者应于同年7月15日17时前线上提送完整计画申请书。 四、本计画属个人型研究计画,以5年为期,每年择优核定至多6名院外中研学者,每件计画每年最高补助新台币800万元研究经费,执行期间本院并额外核给研究经费10%为所属学校执行本计画之管理费。 五、为加强双方合作及交流,获选人于计画执行期间须合聘至本院,申请领域请参酌本院数理科学、生命科学及人文社会科学3学组各研究所(中心)相关之研究领域(https://www.sinica.edu.tw)。 六、申请相关资讯如征件说明、申请意愿书、计画书表格及审查重点等,请至本院学术及仪器事务处网站参阅下载(网址:https: //daais.sinica.edu.tw/posts/169569) 七、本案各学组承办人及联络资讯如下: (一)数理组:曾女士,电话:2789-9386 (二)生命组:简女士,电话:2789-9676 (三)人文组:赵女士,电话:2789-8067 (四)电子信箱:assa@gate.sinica.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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