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 教育部来函更正103年8月11日台教高(五)字第1030109690C号函送「教育部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查核作业要点」。

  • 2014-08-19

主   旨:本部103年8月11日台教高(五)字第1030109690C号函送「教育部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查核作业要点」修正发布令影本(含附件)案,因所附查核作业要点内容有误,特函更正,请 查照。

说   明:
一、本部103年8月11日台教高(五)字第1030109690C号函谅达。
二、随文检附「教育部人体研究伦理审查委员会查核作业要点」发布令及要点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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