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有关学校执行相关计画拟邀请国外学者来台短期研究涉及人体或人类研究时,应依我国人体研究法等相关规定办理,请 查照。
说 明:
一、依据中央研究院103年7月17日学术字第1030505533号函(如附件)办理。
二、鑑于我国执行人体研究或人类研究前需进行相关伦理审核,倘 贵校于执行相关计画补助国外学者来台短期研究且涉及人体研究或人类研究,计画主持人应依卫生福利部「人体研究法」及科技部「推动专题研究计画人类研究伦理审查制度第二期试办方案」等相关规定办理并提早准备。如对于法令或试办方案有任何问题,请迳向卫福部及科技部洽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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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