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 教育部转客家委员会修正「客家委员会奖助客家研究优良博硕士论文作业要点」第四点、第七点,并自即日起生效。

  • 2014-07-09

主   旨:函转客家委员会修正「客家委员会奖助客家研究优良博硕士论文作业要点」第四点、第七点,并自即日起生效,惠请协助公告,请 查照。

说   明:
一、依客家委员会103年7月1日客会综字第1030010625号函办理。
二、为促进客家知识体系之发展及鼓励博硕士班学生撰写有关客家研究之学位论文,客家委员会业修正旨揭要点内容(详如附件),请协助公告周知并迳至该会网站(http://www.hakka.gov.tw/关于客委会/主动公开资讯/法规及行政规则/学术发展类)下载或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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