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台中市政府卫生局函转财团法人国家卫生研究院订于本(112)年11月7、8日办理「2023年台湾高防护实验室与管制性病原保存库兴建及管理研讨会」,请查照。

  • 2023-10-31
  • 研究发展处
主   旨:函转财团法人国家卫生研究院订于本(112)年11月7、8日办理「2023年台湾高防护实验室与管制性病原保
      存库兴建及管理研讨会」,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卫生福利部112年10月18日卫授疾字第1120012035号函办理。
 二、请视业务需要参加,参与研讨会相关报名及缴费等事宜,请迳洽该院承办人员。
 三、检附财团法人国家卫生研究院本年10月6日卫研安字第1120009039号函及研讨会相关资讯(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