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知_海洋委员会为培育优秀海洋事务研究人才,本会即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止公开征求114年度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请惠予协助公告周知,请查照。

  • 2024-11-08
  • 研究发展处
主   旨:为培育优秀海洋事务研究人才,本会即日起至113年11月29日止公开征求114年度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
      画,请惠予协助公告周知,请查照。
说   明:
 一、依据海洋委员会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办理。
 二、申请补助相关说明如下:
  (一)申请单位:经教育部核准设立之国内公、私立大专校院,其研究计画之提案学生及指导教授资格如下:
   1、学生:公、私立大专校院在学学生(不含在职专班之硕士班或博士班),并获得指导教授承诺指导研究推荐者
     。
   2、指导教授:申请学校之助理教授以上编制内人员。
   3、学生及指导教授除应符合前项第一及第二款资格外,其相互间不得有配偶或三亲等以内血亲、姻亲之关系,
     并应隶属同一学校。
  (二)补助经费项目:
   1、研究助学金:每案补助提案学生新台币(以下同)5万元。
   2、耗材、物品、图书及杂项等费用:每案之申请金额不得逾5万元,本会得视计画性质与需求核定补助金额。
   3、管理费:学校配合执行研究计画所需之费用,由学校统筹支用,且不得违反政府相关规定。每案5,000元计
     列。
  (三)补助研究标的:海洋相关专题研究计画,符合本会本年度补(捐)助海洋研究活动重点议题相关范畴者,优先
    核予补助。
  (四)申请程序:以学校为申请窗口,不受理学生个别申请。请学校汇整申请书、研究计画书、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切结书及其他相关文件(纸本及电子档),连同「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案件申请总表」于113年11月
    29日前函送本会办理申请事宜,逾期不予受理。申请补助案件无论核准与否,所送文件概不发还。
  (五)执行期程:自签约日起开始执行,申请者应陆续提交期中报告及全案成果报告,并于114年10月31日前完成核
    销作业。
 三、为落实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第14条身分揭露措施,请贵校函送申请资料时,并同检附学校与各受补助学生「
   未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切结书」,主动揭露公职人员及关系人身分关系。
 四、申请学生请务必确保计画执行完成之年度可行性,应届毕业者(如大四生/硕二生等)请审慎评估毕业后仍可持续
   完成该计画,再行提出申请,以免资源浪费。核准受补助学生如无正当理由自行申请契约终止,将列入次年本会
   审查同一学校申请补助之参考依据。
 五、检附海洋委员会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作业要点、海洋委员会114年度补(捐)助海洋研究活动重点议
   题、海洋委员会补助大专校院学生专题研究计画案件申请总表各乙份,相关表单请至本会全球资讯网-政府资讯
   公开-机关补(捐)助-补助大专校院学生-相关表单下载,网址:https://reurl.cc/7Mko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