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校常申請送件的研究倫理審查單位如下(持續更新中)
1. 中國醫藥大學中區區域性倫理委員會
2. 國立政治大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僅收教師的研究案)
3. 屏東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
4.國立體育大學
5.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備註1)
4.國立體育大學
5.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備註1)
- 各倫理審查委員會與其受理案件類型如下表所示:
| 倫理審查委員會名稱 | 受理案件類型 |
| 1. 中國醫藥大學中區區域性倫理委員會 | 教師研究計畫案、 學生學位論文(包括大專生計畫) |
| 2. 國立政治大學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 | 教師研究計畫案 |
| 3. 屏東安泰醫療社團法人安泰醫院研究倫理委員會 | 教師研究計畫案、 學生學位論文(包括大專生計畫) |
| 4.國立體育大學 | 教師研究計畫案、 學生學位論文(包括大專生計畫) |
| 5.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 教師研究計畫案、 學生學位論文(包括大專生計畫) |
說明:送審研究計畫案,申請人需具備研究倫理相關的研習課程證明。各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對研究倫理研習類型與時數有不同要求,審查費用也可能會調整,請於申請倫理審查前,先參考各委員會的網頁資訊或以e-mail或電話洽詢承辦人員。
備註1: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的研究倫理審查費用,會依補助金額有不同的收費。另外,期中報告、結案報告及定期性安全報告、成果報告均須另外繳交新台幣5000元或以上的費用。
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