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致各位教師、同學您好:
國科會來函轉知修正「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所規定之外國語言能力鑑定證明規定,謝謝您!
敬祝
順心
研發處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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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修正本會「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及「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所規定之外國語言能力鑑定證明規定(附件1及2),請查知轉照。
說 明:
一、旨揭二要點規定之外國語言能力鑑定證明須包含聽、說、讀、寫之能力鑑定,因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之英文外語能力測驗(FLPT),將於103年推出寫作測驗,故修正相關規定,以增加申請人寫作測驗之選考彈性。
二、由於國外研究機構比利時微電子研究中心(IMEC)所提供之津貼為個案審酌(附件3),提醒欲前往該機構之申請人,聯繫時先與該機構洽詢相關事宜。
三、旨揭二要點於103年6月1日至7月31日中午12時之期間受理線上申請,相關規定公告於本會網站(國科會首頁\國際合作處\各類補助辦法{{03年申請104年出國者適用之作業要點),要點下方之附件亦請詳閱。由於每年線上申請系統操作畫面皆有調整,請於申請前詳閱最新版本之應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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