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致各位教師、同學您好:
轉知國科會徵求103年度「博士生赴國外研究」及「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兩項申請案,並自本(102)年7月26日前受理申請,謝謝您!
敬祝
順心
研發處 敬上
p.s.若已申請,煩請告知研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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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旨:本會103年度「博士生赴國外研究」及「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兩項申請案,本(102)年6月至7月受理申請,詳如說明,請 查照轉知。
說 明:
一、申請程序:
(一)博士生國外研究(千里馬計畫)
1、申請人除須於本會網站作業系統繳送申請資料之外,尚須透過推薦機構(即國內就讀學校)提出申請。
2、推薦機構須於本會網站作業系統自訂收件截止時間,惟不得晚於7月31日中午12時;申請人須於6月1日至推薦機構自訂之截止時間內,於本會網站完成線上申請資料繳送。
3、推薦機關利用本會網站提供之「大專院校及研究機構」管理作業系統,審核申請人之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所送申請文件是否齊備,將所推薦之申請案件於線上一次傳送本會,並備函(建議採電子公文)檢附申請名冊,於8月10日前送達本會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二)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
1、以申請人個人名義申請,無須透過就讀或服務機關提出申請。
2、申請人須於6月1日至7月31日中午12時之期間內於本會網站完成線上申請。
3、申請人列印申請書合併檔首頁並簽名,於8月10日前寄達本會以確認提出申請,逾期未完成此程序者不予受理。
4、可於103年10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學歷並完成簽約作業,抵達國外機構報到之博士生,亦得以個人名義提出申請。
二、旨揭補助案之作業要點、應注意事項及相關規定,公告於本會網站:國科會首頁\關於國科會\處室網站\國際合作處\各類補助辦法\補助博士生赴國外研究作業要點(102年度申請者適用)及補助赴國外從事博士後研究作業要點(102年度申請者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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