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試行要點」第八點,並自即日生效,請 查照。
說 明:
一、旨揭要點於一百零一年十一月一日訂定生效,本次修正第八點第一款第一目有關本會補助申請機構所需費用項目之規定。
二、檢送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前瞻技術產學合作計畫試行要點」一份。
相關檔案:
https://edoc.asia.edu.tw:8630/eDoc/servlets/fileservlet?openFile=/attfile/A1020613031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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