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公告「各校與相關研究機構辦理學術交流合作所簽訂合約及訂定相關規定」

  • 2013-06-24
主旨:有關各校與相關研究機構辦理學術交流合作所簽訂合約及訂定相關規定,係屬大學自治範疇,爾後類此案件免報部備查,請 查照。
 
說明:兼復國立臺灣大學102年5月14日校總字第1020035965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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