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公告日:101/07/30
[機關名稱]行政院衛生署
[標案名稱]101年度「偏遠地區(含山地離島)社區化長期照護資源管理與輔導專案計畫」
[標案案號]101M4225
[機關代碼]3.27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聯絡人]王小姐
[聯絡電話](02)85906234
[傳真號碼](02)85906021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傳輸次數]02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93健康及社會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預算金額]2,1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後續擴充]否
[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否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公告日]101/07/30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時間]101/08/13 17:00
[開標時間]101/08/14 10:45
[開標地點]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1年12 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及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本署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 醫療、衛生
□ 護理
■公(私)立大專院校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 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廠商納稅之證明: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前述相關證明,下列單位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之影本或准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1.公(私)立大專院校
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網址www.geps.gov.tw,本署不收費。
[其他]:本案規格聯絡照護處林如容049-2332161-3227
*投標廠商報價逾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該廠商列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行政院衛生署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衛生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電話:02-85906209、傳真:02-85906021)
公告日:101/07/30
[機關名稱]行政院衛生署
[標案名稱]101年度「偏遠地區(含山地離島)社區化長期照護資源管理與輔導專案計畫」
[標案案號]101M4225
[機關代碼]3.27
[單位名稱]秘書室
[機關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聯絡人]王小姐
[聯絡電話](02)85906234
[傳真號碼](02)85906021
[招標狀態]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傳輸次數]02
[標的分類代碼及名稱]93健康及社會服務
[財物採購性質]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預算金額]2,100,000元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是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否
[後續擴充]否
[本案是否可能遲延付款]否
[決標方式]準用最有利標
[依據法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公告日]101/07/30
[是否複數決標]否
[是否訂有底價]是
[是否屬特殊採購]否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否
[是否屬統包]否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否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否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否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否
[辦理方式]自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是
[機關文件費]0元
[系統使用費]20元
[文件代收費]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否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否
[截止投標時間]101/08/13 17:00
[開標時間]101/08/14 10:45
[開標地點]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投標文字]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否
[是否屬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產品或勞務]否
[履約地點]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自決標日起至101年12 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否
[是否刊登公報]是
[是否含特別預算]否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是
[歸屬計畫類別]非屬愛台十二項計畫
[廠商資格摘要]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及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廠商需提出資格文件影本繳驗,必要時本署並得通知廠商提供正本供查驗):
■ 財(社)團法人團體、公、協、學會
□ 醫療、衛生
□ 護理
■公(私)立大專院校
■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公司、機構
■經政府合法登記與本採購案有關之醫療機構(含醫院、診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否
[附加說明]二、應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
■ 與本採購案有關之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如:法人登記證書)、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上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注意:依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準此,投標廠商如以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資格證明文件,而無其他足資證明之文件者,視為資格不符】
■廠商納稅之證明:
█營業稅繳稅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所得稅:最近一期之所得稅申報證明文件。
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 前述相關證明,下列單位得以組織條例、規程之影本或准予投標之公函正本(附於投標文件內)代之:
1.公(私)立大專院校
2.公立學術研究機構
3.政府機關及其附屬之研究機構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一律電子領標:網址www.geps.gov.tw,本署不收費。
[其他]:本案規格聯絡照護處林如容049-2332161-3227
*投標廠商報價逾預算金額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2款規定,將該廠商列為不合格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否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行政院衛生署
[申訴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5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部會署-衛生署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3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36號、電話:02-85906209、傳真:02-8590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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