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科技部來函檢送修正之「科技部補助經費原始憑證就地查核實施要點」,並自103年4月15日生效。

  • 2014-04-02

主   旨:檢送修正之「科技部補助經費原始憑證就地查核實施要點」,並自103年4月15日生效,請 查照。

說   明:
 一、依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103年2月21日臺會規字第1030012882B號令,科技部與所屬機關組織法自103年3月3日施行,各行政規則內容涉及科技部及所屬機關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03年3月3日起,相關權限業務皆由科技部及所屬機關承接辦理。
 二、配合組織改造,爰修正「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經費原始憑證就地查核實施要點」之規定名稱及管理機關名稱。
 三、檢附旨揭規定修正全文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