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科技部修正「科技部補助經費原始憑證就地查核實施要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 2016-02-18 主 旨:修正「科技部補助經費原始憑證就地查核實施要點」第二點,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 明:檢送修正「科技部補助經費原始憑證就地查核實施要點」第二點規定1份。 屬性10 : 0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