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科技部試行開放本部1樓簡報室及2樓各會議室予受本部補助之機關學校或計畫主持人使用,並視成效再正式訂定相關規定後實施,請查照。

  • 2016-06-22

主   旨:即日起試行開放本部1樓簡報室及2樓各會議室予受本部補助之機關學校或計畫主持人使用,並視成效再正式訂定相關規定後實施,請查照。

說   明:
一、為促進國家科技發展、加強與學術單位之交流及讓場地有更彈性及適當之運用,爰開放旨述會議室使用。
二、會議室使用申請,請於科技部網站/關於科技部/查詢及下載專區/會議室使用申請下載表格,填寫用印後掃描,以附件傳至meeting@most.gov.tw信箱,俾轉請業管司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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