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有關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新編訂「慢病毒載體(Lentiviral Vectors)指引」,已置於該署全球資訊網, 請轉知所轄管(屬)設置單位/實驗室,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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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4月13日疾管感字第1110500109號函辦理。 二、鑑於慢病毒載體普遍做為分子生物及基因治療之工具,該載體已經設計成能夠感染目標細胞,但在感染後不能複 製。然而,大多數慢病毒載體來自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仍存在可能恢復到具複製能力的疑慮。為確保使 用該載體之工作人員安全,特參考加拿大公共衛生署(PHAC)於2019年出版”Canadian Biosafety Guideline: Lentiviral Vectors”文件,編訂旨揭指引。 三、旨揭指引電子檔,請至該署全球資訊網實驗室生物安全專區(網頁:首頁>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實驗室生物安全 >實驗室生物安全技術規範及指引)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