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_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來函公告辦理「建構文化資產守護網絡-文化資產學院第四期人才培育計畫」補助作業

  • 2018-12-03

主   旨:為辦理「建構文化資產守護網絡-文化資產學院第四期人才培育計畫」補助作業,請依限提出申請,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   明:  一、依據本局「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補助作業要點(A類)」及「建構文化資產守護網絡-文化資產學院第四期人才培育計畫書」辦理。  

二、有鑑於人才培育是文資保存的重大契機,自104年起,本局針對文資人才培育進行系統性中長程規劃,初期結合大專院校既有資源,廣設文資課程並推展產學(產訓)課程及研發計畫,以跨域合作模式開辦多元管道,讓教育往下紮根;另為使文資觀念能深入民眾生活,106年開辦推廣群組以鼓勵社會大眾參與,藉此全面提升相關從業人員、行政人員專業能力,期逐步建構完整人才培育機制。  

三、第四期計畫賡續本(107)年第三期計畫內容,於文化資產學院下設1行政平台及「教學、產訓、研發、推廣」等4大群組,各群組及平台內容詳如「第四期人才培育計畫書」。  

四、各單位各項提案計畫,相關期限與須知謹說明如下:   

(一)計畫期程:行政平台及教學、產訓、推廣群組之計畫期程自108年1月1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   

(二)補助對象:國內各公私立學校、專業團隊及民間團體。   

(三)補助比率:計畫補助上限為總經費之85%,申請單位須自籌15%以上;每年度分2期撥付補助款,計畫核定、計畫結束後1個月內,或年度終了前辦理請款。   

(四)收件日期:    

1、行政平台:即日起至107年12月3日。    

2、教學、產訓、推廣群組:即日起至107年12月10日。    

3、研發群組:請另洽本局文化資產保存研究中心。    

4、本案除研發群組外,餘行政平台及教學、產訓、推廣群組之提案審查會議時間將另行通知。   

(五)收件方式:申請文件請以公文正本函送10份計畫書(含1份電子檔光碟)至本局。  

五、本案計畫書及申請資料格式等資料,請至「文化資產學院」網站(http://www.coch.tw/)-「最新消息區」下載。  

六、有關專業團隊及民間團體提案部分,請縣市政府(文化局/處)惠予協助轉知申請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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