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_科技部(改制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會)100年5月19日臺會綜一字第1000033421號函,自108年8月1日停止適用。

  • 2019-06-19
主   旨:本部(改制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會)100年5月19日臺會綜一字第1000033421號函,自108年8月1日停止適用
      ,請查照轉知。
說   明:依據本部108年5月17日科部綜字第1080030676號函修正「科技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力約用注意事項
      」第三點規定,本部補助之專題研究計畫進用之專任人員已無學歷或年資之限制,執行機構在符合自訂之
      敘薪標準下,得依計畫實際需求,約用不同學歷(如學士、碩士、博士等級別)及年資之專任人員,且得依
      實際工作內容屬性或人員專業訂定合適職銜及稱謂(如博士後研究人員或專案研究人員等),爰計畫內研究
      人力之相關經費處理及約用規定,請依本部「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研究人
      力約用注意事項」及「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等規定辦理。

 

屬性10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