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第4條、第6條修正條文發布施行

  • 2013-03-28

 

主旨:
「教育部設置學術獎辦法」第4條、第6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02年3月18日以臺教高(五)字第1020031674C號令修正發布施行,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網站(http:www.edu.tw)/法令規章/命令網頁下載。
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部高等教育司吳志偉先生(聯絡電話:02-7736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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