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教育部114年度「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徵件公告,計畫徵件內容及相關資料,敬請參閱附件, 歡迎老師們踴躍提案申請計畫,謝謝老師。
校內計畫系統開放自11/21(四) 零時起 ~ 12/10 (二) 23時59分止 (系統將自動關閉)
- 本計畫申請系統網址:https://tpr.moe.edu.tw/login
- 本計畫之校內申請時程及相關注意事項說明:
申請方式 | 採計畫系統線上申請 |
計畫申請類別 | 依「教育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符合本計畫主持人資格者,得參考本部學門規劃類別,分為通識(含體育)、 教育、人文藝術及設計、商業及管理、社會(含法政)、工程、數理、醫護、生技農科及民生等共計10個學門,108學年度起新增大學社會責任 (USR)及技術實作2專案類別;並自110學年度起試辦大學社會責任(USR)專案多年期計畫,以搭配該專案性質與需求,延長教師研究期程; 另自114年度起新增「情緒健康與福祉」專案。 |
計畫申請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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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經費編列 |
請參閱附件4_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計畫經費編列基準表」 。
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薪資標準,如低於1萬元者,應先行修正校內規定,始得適用。 (2)計畫內如有聘任博士生擔任教學助理或研究助理需求,請於申請時,於計畫書及經費表內載明聘用助理之期程、人事費用及工作內容等,該 項經費不受本部補助大專校院教學實踐研究作業要點第8點及第9點第2款「補助額度」之限制範圍,亦不核計行政管理費。 (3)審核通過之案件,本部將一併核撥全數費用(包含教學實踐研究計畫經費及增核博士生兼任教學或研究助理之經費),如教師未於計畫申請時編列 ,事後將不予補助。 (4)受補助者須為在學博士生,且未於其他公私立機關(構)從事專職全時有給職工作者,留職停薪期間不在此限。本項補助款為專款專用,學校應時 計審核經費支用,如有未按職級及期程聘用者,經費不得流用,應全數繳還本部。學校於辦理核結時,需檢附約用資料及在學證明等佐證資料報部。
(2)全額補助為原則,另依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補助辦法第9條規定為直轄市所屬學校最高補助90%。 (3)不重複補助,重複補助者追繳全部補助經費。
(2)編列計畫主持人費至多1名,最高1萬2,000元/月;協同主持人不得支領費用。 (3)得支用兼任行政助理(學生/迴避三親等)。 (4)兼任行政助理每名最高5,000元/月,勞健保費用,可另編列支應。 (5)不得支用專任行政助理。
(2)不得編列國外差旅費。 (3)不得編列獎金或禮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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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倫理審查申請 |
請參閱附件5_研究倫理審查初步判定參考原則。 敬請於12/10(二) 23時59分前 (校內計畫系統關閉前)需上傳研究倫理審查之申請證明文件 。 若需要本校協助發文至審查機構者,敬請將發文資料寄件至研發處,統一由本處發出送審公文。(發文範本請至網頁下載:https://rc.asia.edu.tw/) 本處IRB執行秘書-郭俊顯老師,校內分機48099 , E-mail: curler@asia.edu.tw |
計畫申請資料及Q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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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