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公告】國科會116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大批),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欲申請之教師請於116年1月4日(星期一)早上8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程序(如需退件修改資料亦請於校內期限內修改完成送出),逾期不予受理。

  • 2026-11-03
  • 研究發展處
敬愛的老師們,您好, 

國科會116年度專題研究計畫補助案(大批),自即日起受理申請。欲申請之教師請於116年1月4日(星期一)早上8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程序(如需退件修改資料亦請於校內期限內修改完成送出),逾期不予受理。 

敬請詳細審閱【注意事項】。

【徵件轉知】
 

一、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規定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二、本專題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自116年8月1日開始。
三、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備註欄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會提出申請。
四、116年度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全面實施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會網站(https://www.nst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注意事項如下:
  (一)研究計畫申請書中涉及從事人體研究、人體試驗等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11點第4款第1目規定之相關試驗或實驗者,各等研究內容與方法均應確實送交有關審查會、委員會或權責單位審查,並取得核准文件。若為整合型研究計畫,總主持人應於「整合型計畫-涉及從事人體研究、人體試驗、人類胚胎及胚胎幹細胞研究計畫說明」(表CM04B)中,統一說明各子計畫或分項計畫之倫理審查核准文件備齊情形。
  (二)計畫主持人於撰寫專題研究計畫書時,如使用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工具,應秉持專業及負責之態度落實內容查證,確保產出內容符合個人資料隱私保護、智慧財產權及相關法規規範。
 五、有關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書、專題研究計畫WWW線上申請作業使用注意事項、專題研究計畫申請名冊(空白表)及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空白表)等相關辦法及表格,請至本會網站首頁-「專題研究計畫專區」下載使用。(網址https://www.nstc.gov.tw/folksonomy/list/3555dc27-f75a-491d-b9b2-ab66c156801f?l=ch)
 六、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由申請機構主責本會補助計畫管理之單位總窗口,逕洽本會綜合規劃處各機構專責業務承辦人。

 【注意事項】 
  1. 敬請務必更新國科會個人資料,職稱為「現職」職稱,請務必修正。
  2. 隨信附上「國科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敬請參閱。 
  3. 敬請計畫主持人遵守「本校學術倫理管理及自律規範」,隨信附上本規範及「國科會研究計畫涉及學生學位論文之學術倫理參考指引」,敬請參閱。
  4. 非首次申請計畫之教師,敬請至「A001主持人聲明書」修改為正確資訊(非首次申請計畫)。
  5. 將屆滿六十五歲或已滿六十五歲以上教師,敬請將申請計畫到執行計畫期間之「聘書」或「正式文件證明延長聘期年限」之文件掃描檔,寄信至yingying@asia.edu.tw,以利申請時送交國科會。
  6. 可申請隨到隨審的新進教師,已信件通知。若欲申請,敬請務必依通知信提前來信告知並將國科會「C301個人資料表」及相關文件寄信至yingying@asia.edu.tw,以利申請時送交國科會。
  7. 申請人將所有申請資料完成登錄及上傳,經申請機構彙整人員審核無誤後即可透過申請機關「申請計畫線上彙整作業」將申請人之專題研究計畫申請案線上製作所產生之相關資料傳送至國科會,方完成專題研究計畫申請作業。敬請老師留意國科會系統狀態。 
  8. 【敬請務必隨時留意信件通知】申請機構彙整人員審核若有退件,國科會系統會發出退件通知信,敬請教師於校內期限內修改完成送出;本處若有需聯繫教師,以校內電子郵件為優先,敬請教師隨時留意電子郵件。若教師有需要特別協助事項,敬請來電研發處分機6135,來信者請務必留下方便連絡的電話號碼,以利聯繫。 
  9. 為避免網路交通擁塞,敬請申請人於申請機構規定之期限前提早上線使用。
  10. 若有任何疑問,建議於校內截止日一周前完成洽詢,避免因接近時限過於緊張焦慮、時間過短或大量教師集中時間詢問而無法即時協助。
  11. 建議計畫申請人至少提早校內截止日一周前國科會系統製作檔案,以利協助留意計畫類型是否選擇正確。
  12. 若有國科會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資訊客服專線:(02) 2737-7592,服務時間: 每週一到週五8:30至17:30。 
  13. 若有若涉及IRB倫理審查、基因重組相關實驗者,本處另行公告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