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亞洲大學為為鼓勵優秀學生發揮所學,建立創業機制,引導學生積極創業,以回饋社會,實施創業獎勵與贊助申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特訂定本申請須知。
貳、補助方式
近5學年度大專畢業生提出創業申請計畫,經審核通過者,依創業計畫完整性,由本校獎勵贊助創業經費。
參、申請對象
一、本校大學日夜間部在校生及五年內畢業生。
二、申請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
(1)、入學之成績達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成績前60%、學科能力測驗45級分、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未加權分數達300分,且在校成績達全班前30%。學之成績達45級分且在校成績達全班前30%。
(2)、在校期間參加校內外創業競賽獲獎者。
(3)、修習創業學程成績優異者。
(4)、具創新與市場性之優異創業構想者。
三、申請限制:
(1)每人限參與一組團隊,且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近5學年度畢業者。
(2)申請計畫之創業團隊應為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於計畫申請時,為未申請公司行號設立。
亞洲大學為為鼓勵優秀學生發揮所學,建立創業機制,引導學生積極創業,以回饋社會,實施創業獎勵與贊助申請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特訂定本申請須知。
貳、補助方式
近5學年度大專畢業生提出創業申請計畫,經審核通過者,依創業計畫完整性,由本校獎勵贊助創業經費。
參、申請對象
一、本校大學日夜間部在校生及五年內畢業生。
二、申請資格:具下列資格之一
(1)、入學之成績達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成績前60%、學科能力測驗45級分、四技二專統一入學測驗未加權分數達300分,且在校成績達全班前30%。學之成績達45級分且在校成績達全班前30%。
(2)、在校期間參加校內外創業競賽獲獎者。
(3)、修習創業學程成績優異者。
(4)、具創新與市場性之優異創業構想者。
三、申請限制:
(1)每人限參與一組團隊,且各團隊之代表人應為近5學年度畢業者。
(2)申請計畫之創業團隊應為未曾接受本計畫之補助,於計畫申請時,為未申請公司行號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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