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該計畫(詳網址:http://www.mac.gov.tw/中華發展基金/獎補助要點)自今(101)年7月1日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逾期恕不受理。請依本會作業要點規定,研提計畫,並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各1式2份),於期限內由學校統一彙整造冊備函提出申請。
二、為期申請人之研究主題符合本會規劃方向,本會依該作業要點第4點之規定擬訂重點研究主題(網址同上),請參考。
備註:本案擬請欲申請教師於101年8月23日前將相關申請文件兩份擲交至本處,以便統一備函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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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