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徵求「103年度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申請案」,自即日起至103年3月24日中午12:00止受理申請

  • 2014-01-17

主   旨:本會103年度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申請案,自103年1月27日(星期一)起開始接受申請,申請人與指導教授須於103年3月24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申請機構須於103年3月31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將線上申請案彙整送出並備函送達本會,逾期完成線上作業及未送達者,恕不受理。檢附作業要點、申請書、獲獎人切結書及各領域承辦人聯絡方式各1份,請 查照轉知

說   明:

 一、本案作業要點僅適用於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申請資格詳如作業要點第二點之規定),以獎勵具有研究潛力之博士候選人於博士論文寫作階段,專注於博士論文之撰寫,俾提升其博士論文品質與學術研究水準。
 二、本案作業要點已修正,並自即日起實施。本次修正重點為:
  (一)第一點修正獎勵博士論文寫作階段之文字說明。
  (二)第二點修正申請人資格規定,申請人於休學期間亦得申請本獎勵金;另外,亦修正指導教授資格為符合申請人就讀學校及系所有關指導教授資格規定。
  (三)第四點修正申請人學術著作年限之文字說明;申請文件減列在學證明文件,另增列涉及人類研究應檢附之送審證明文件。
  (四)第六點調升獎勵金金額為每月新台幣36,000元。
  (五)第七點增列休學之領獎限制。
  (六)新增第九點,明定申請機構繳納雇主負擔之補充保險費,得檢附相關單據向本會申請全額補貼。
 三、本(103)年度獲獎人之獎勵期間自本年8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止,故預計於本年7月31日以前畢業者,請勿提出申請。
 四、有關申請人資格、獲獎人應遵守事項、申請機構應協助查核事項等,請詳參作業要點。無法遵守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者,請勿提出申請。
 五、申請人可至本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進入「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獎勵人文與社會科學領域博士候選人撰寫博士論文」項下查閱相關文件及申請表格。
 六、申請作業方式如下,未依規定辦理者,本會將不予受理:
  (一)申請人務必至本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線上製作及上傳申請資料。
  (二)指導教授亦請進入本會網站之「學術研發服務網」審閱申請人上傳之申請資料,若同意指導申請人進行相關研究及撰寫博士論文,請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申請人若有兩位指導教授,則兩位指導教授皆需上傳「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上開「指導教授初評意見表」係提供本會審查之用,申請人及學校承辦人均無法閱讀其內容。
  (三)申請機構應指派專人負責承辦,並至本會網站之「大專院校/研究機構」作業系統切實審核申請人之資格條件是否符合規定及所送申請文件是否完備,確認無誤後列印申請名冊一式2份,經相關單位審閱用印後,函送本會提出申請。
  (四)線上申請系統之操作問題,請洽詢本會資訊小組(電話:02-27377590、27377591、27377592)。對於相關規定若有疑義,請洽本會人文處各領域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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