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會科教處101年度「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徵求公告。

  • 2012-04-09

新媒體如網際網路、網路影音及社群媒體等具有跨平台傳播、使用者互動參與、雲端資料庫運用、網網相連轉貼及表達形式多樣化等特點。為提升新媒體傳播科普知識的效果,本會科教處特試辦101年度「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補助計畫,鼓勵學界跨領域合作,以「科技新知」的形式介紹科技知識,或製作「專題報導」, 對某個重大的新聞事件或事實,及時進行全面且深入的報導;運用多媒體素材,將複雜艱澀的科技資訊轉化為高中程度以上之社會大眾容易理解的科普知識,並將其置於本會「科技大觀園」網站(http://www.nsc.gov.tw/scicircus/mp.asp),
俟其Web2.0改版完成後,藉由新媒體進行傳播,讓民眾可以經由電腦及行動上網裝置快速獲取資訊,促進其理解科學,進而提升國民科學素養。

壹、計畫重點
一、「科技新知」:配合科技政策與社會發展脈絡,及時報導科技發展的新動態、新研究成果;探索和解釋隱含於日常生活或媒體資訊中的科學內涵。
二、「專題報導」:每項「專題報導」以事件或議題為單位,以一篇或數篇報導文章就某個重大的科技新聞事件或事實,在其被媒體披露後4周內,進行深度報導。
三、「科技新知」或「專題報導」涵蓋之「科學知識領域」包含但不限於自然科學、工程及應用科學、生命科學、人文及社會科學及科學教育等領域。
四、申請人得與同一科系所組、跨科系所組、跨院校或跨單位之專家學者合作組成團隊,申請團隊須含科學教育、科技專長之成員,結合新聞傳播領域專才者尤佳,並依各成員之專長或興趣,就前述「科學知識領域」選擇一個或數個領域進行規劃提出申請。
五、科技訊息來源不論自行採寫或援用編譯稿,在採寫、轉載、編譯、改作和解讀過程中,應兼顧正確性與可讀性。

貳、計畫申請
一、申請資格: 申請人需符合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之計畫主持人資格。
二、申請方式: 申請人需循本會專題研究計畫線上申請方式提出申請,由申請機構彙整送出並造具申請名冊1式2份,並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函送本會,文件不全或不符合規定者,不予受理。
三、申請時間: 自民國101年4月20日(星期五)起接受線上申請作業,申請機構最遲於101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公文與名冊送達本會,逾期不予受理(校內截止時間為101/05/04)
四、計畫件數:
(一)本計畫為單一整合型計畫,計畫撰寫應以整體為之,申請人需將不同領域之規劃內容彙整為1份計畫書,須敘明團隊成員負責之項目,並有詳細工作分配說明。
(二)獲審查推薦補助之計畫,補助經費僅撥入計畫主持人之服務機關,計畫團隊其他成員為共(協)同主持人。
(三)本計畫不列入計畫主持人執行本會「研究案」計畫件數計算,但列入非研究性質之「補助案」件數計算。
(四)原則上,同一申請人在同一申請年度以補助1件為限。
五、執行期限:本項計畫預定於101年8月1日開始執行,計畫期程為2年(101 /8 /1 ~103 /7 /31)。
六、經費補助:
(一)每件計畫每年度經費補助上限為新台幣150萬元。
(二)原則上僅補助辦理活動所需之業務費(含研究人力費與耗材、物品及雜項費用)。其中,研究人力費以補助兼任助理與臨時人力為主。
(三)申請專任助理者,須詳述其工作內容及必要性;申請研究設備者,須詳述該設備對計畫執行之必要性及無法自執行機構或其他機構取得之原因。

叁、線上作業注意事項
一、請至本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登入「研究人才個人網」製作計畫書。
二、填寫計畫基本資料表(表C001)時,「計畫類別」請選「一般型研究計畫」、「計畫歸屬」為「科教處」、「學門代碼」為「SSD01-科普活動」。
三、無需製作科教處專屬表格(表NSCS01、NSCS02)及ATTACH,請逕以空白頁上傳。

本計畫詳細內容請見附件「101年度『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徵求書及「『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撰稿原則與稿件格式」。

聯絡人:洪美慧
聯絡方式:電話:(02)2737-7539; E-mail: mhhung1@nsc.gov.tw


發佈日期:2012/04/03
聯絡人:洪美慧
聯絡電話:E-mail: mhhung1@nsc.gov.tw

附件下載網址:http://web1.nsc.gov.tw/newwp.aspx?act=Detail&id=402881d03658c67f013677931945007c&ctunit=31&ctnode=42&mp=1

屬性10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