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國際學術會議費用核銷相關事宜
敬致各位教師:
轉知國科會來函通知”執行國科會各類專題研究計畫,研究計畫內研究人員原已奉派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研究成果論文、專題演講或擔任會議主持人,卻因故無法成行,其自行辦理手續已支付之手續費或委託旅行業辦理出國事宜所衍生之賠償旅遊費用等,如確屬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經本校本從嚴原則予以認定者,同意於計畫原核定國外差旅費項下列支”,煩請各位老師務必注意,謝謝您!
敬祝
順心
研發處 敬上
說明:
主 旨:貴機構執行本會各類專題研究計畫,研究計畫內研究人員原已奉派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研究成果論文、專題演講或擔任會議主持人,卻因故無法成行,其自行辦理手續已支付之手續費或委託旅行業辦理出國事宜所衍生之賠償旅遊費用等,如確屬不可歸責於當事人之事由,經貴機構本從嚴原則予以認定者,同意於計畫原核定國外差旅費項下列支,請 查照。
說 明:
一、本會自101年8月1日起規定,專題研究計畫同一補助項目內支出用途,授權由執行機構得逕依其內部行政程序辦理變更,國外差旅費之出國種類變更已免送本會申請,爰如有旨揭情事,請貴機構依行政院90年10月11日臺(90)忠授字第077778號函規定本從嚴原則予以認定,免報本會。
二、於研究計畫國外差旅費核銷旨揭手續費(如:註冊費、報名費、簽證費、機票退票手續費等)及賠償旅遊費用等費用之賸餘款,依本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經費處理原則第九點規定辦理。
三、本會100年3月18日臺會綜二字第1000019038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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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