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101年10月18日原民衛字第1010055339號函辦理。
二、旨揭申請作業須知係以原住民族地區25個山地鄉及30個平地原住民鄉(鎮、市、區)為實施區域,請於旨揭期限將申請計畫函送該會。
三、有關旨揭計畫之內容、申請方式及計畫書格式等資料,可至該會網站(網址:www.apc.gov.tw)「最新消息」區查詢及下載。
四、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該會承辦人:柯麗貞小姐,聯絡電話:(02)2557-1600分機1607。
附 件:
0200587A00_ATTCH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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