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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一、旨揭計畫自2005年起已連續辦理12年,廣受海外學員及僑界好評,明(106)年實習區間:6月1日至9月15日,實習
期間有4種選擇:4週(29天)、5週(36天)、6週(43天)或7週(50天),規定報到及結束日皆為週一,若期間逢4天團
體訓練活動(活動期間不發放生活補助金),則結束日為週五。實習期間先經實習單位決定週數及起訖時間後,供
學員選填3個志願。預計錄取學員人數為200至280人,計畫簡介及實習單位協助事項如附件1、活動廣告文宣(DM
)如附件2。
二、為使參與本計畫之海外青年學員獲得實習成效,敬請提供具專業工作內容之實習機會,並詳填個人實習機會調查
表(附件3);若擬以專案議題研究計畫方式提供實習機會,得規劃國內外學員共同參與實習,以增進其交流,
並請詳填專案議題實習機會調查表(附件4)。
三、欲提供實習機會之機構,請填寫前述調查表,經貴機構辦理本計畫總窗口統一彙整並經機關同意後,再由貴機構
辦理本計畫總窗口統一於105年11月30日前(逾時不予受理),將前述調查表電子檔E-mail至候鳥計畫辦公室(免覆
文),俾利進行統計作業,聯絡資訊如下:龍淑汾小姐(02)2737-7125(sflong@most.gov.tw)。
四、統計作業完成及資訊系統開放後,候鳥計畫辦公室將再行通知貴機構辦理本計畫總窗口登入及作業方式,並由貴
機構辦理本計畫總窗口統一管理所屬各實習單位線上詳填各項資訊,以利後續學員志願選填、分發作業及機構報
銷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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