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本部與菲律賓科技部「2017年台菲次長級科技會議」決議辦理旨揭計畫徵求,計畫期程預計自2018年10月1日開始,執行期限最多不超過3年,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請務必詳閱徵求公告。
二、申請機構應於申請名冊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之申請資格,經確認符合始得將申請案線上彙整送出,並連同經核章之資格切結書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三、旨揭計畫採線上模式提出申請,請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登入「學術研發服務網」填寫申請表格,詳細申請辦法請參閱徵求公告中文說明檔(請至本部網站「動態資訊」內「計畫徵求」之公告內下載及詳閱相關訊息)。
備註:欲申請之教師,請於各計畫截止日前7個工作天完成申請程序,並同時與本處聯繫以利協助相關行政事宜。
| 屬性10 : | 0 |
|---|
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