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本部106年10月12日臺教高(二)字第1060144433號函業說明高等教育深耕計畫第2部分計畫之申請作業、申請條件及相關表單(諒達)。
二、有關特色領域研究中心計畫撰擬,補充說明如下:
(一)請學校以其優勢領域提出所參照之國際標竿研究中心,分析自我發展與標竿中心之比較,並提出所參照標竿中心實質做法,以做為未來檢核基礎。
(二)學校應說明中心成員組成之合理性、關連性和互補性或分工情形,未來檢視執行成效時,得將投入計畫人力納入考量,以檢視人員投入與成果產出之整體效益。
(三)經費編列部分,請估算5年所需經費,惟107年經費請另依本部補助經費申請表編列。
三、計畫摘要表請於106年10月23日前函送(送達)本部,並於11月27日前將計畫紙本1式15份及電子檔1份函送(送達)本部,俾利辦理審查事宜。
四、檢附修正後計畫撰擬要項及經費申請表格式如附。
備註:有關研究計畫書之撰寫與提送注意事項,請依規定完成申請作業(本校校內截止日期為截止日期之前3個工作天),並敬請與本處聯繫。
| 屬性10 : | 0 |
|---|
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