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 明:
一、依本部與日本科學技術振興機構(Japa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Agency,JST)合作研究計畫共識辦理,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徵求計畫有關說明及規定。
二、合作研究計畫之執行期間均自2018年5月1日開始,為期3年。
三、申請機構應確實審查計畫主持人之資格條件,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並連同計畫主持人資格切結書經有關人員核章後備函向本部提出申請。
四、本申請案採線上申請,各類書表請務必至本部網站(http://www.most.gov.tw)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製作,本案另需以掃描檔上傳之各項表件,請於本部網站首頁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公告下載填妥並上傳。
五、檢附本案徵求公告中文說明1份;申請人亦可於本部網站首頁動態資訊「計畫徵求」及科教發展國際合作司網站國合業務公告「計畫徵求」詳閱相關訊息並下載各相關表件填用。
備註:欲申請之教師,請於各計畫截止日前7個工作天完成申請程序,並同時與本處聯繫以利協助相關行政事宜。
| 屬性10 : | 0 |
|---|
研究發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