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_科技部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共同徵求雙邊研究人員交流互訪計畫之公告說明資料,請查照轉知。

  • 2017-10-22

說   明:
一、依本部與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ETAg)簽訂之科學合作協定,每年共同徵求雙邊研究人員交流互訪計畫。
二、本項計畫須由我方及愛方計畫主持人共同研議完成,並提出英文計畫申請書,分別提送本部及愛沙尼亞研究委員會審查。任一方未收到申請書,則合作案無法成立。
三、擬申請本項計畫者應符合本部專題研究計畫主持人資格,並依公告說明方式完成線上申請。經所屬機構彙整送出後,於106年11月23日前連同申請名冊函送本部提出申請。
四、檢送本項公告徵求計畫之申請說明及英文申請表如附件,相關資訊亦公告於本部網站,請查參。

備註:本案擬請欲申請教師依公告說明方式完成線上申請,於106年11月16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與本處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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