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度「中小企業創新服務憑證計畫」

  • 2012-04-07
「中小企業創新服務憑證」相關資訊
申請資格 我國「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並具備以下資格:
1. 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
2. 非銀行拒絕往來戶。
3. 除符合上述資格外,亦須具備下列二項資格之一:
(1) 受本處補(捐)助育成中心之進駐或畢業企業
或(2) 非屬育成中心進駐或畢業企業,並獲知識服務機構
推薦之企業
補助金額 新台幣30萬元整
補助範疇
1. 新產品(服務)研究發展活動相關客製化規劃或評估活動。
2. 研發流程之建構或再造。
3. 技術研發或取得之策略規劃。
4. 創新性產品或技術之測試驗證服務。
5. 技術可行性研究、智財佈局或相關規劃服務。
6. 創新性技術商品化或產業化策略規劃服務。
7. 創新創業輔導、試量產製程、設計行銷、新品上市規劃服務。
8. 其他經創新服務憑證審查小組核可之客製化技術加值
規劃服務。
◎網站資訊: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網站 http://www.moeasmea.gov.tw/
「中小企業創新服務憑證計畫」網頁http://www.aic.org.tw/innovation/index.html
屬性10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