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申請機構、主持人(申請人)資格、補助項目及其他相關事項,請參閱本會補助學者提昇國際影響力作業要點、補充說明及申請書等相關文件(公告於本會網站:本會國際合作處/各類補助辦法之網頁。)
二、本會將就申請案進行審查後在年度預算範圍內擇優部分補助,補助期間預定為102年1月1日起至102年12月31日止(多年期補助案最多至104年12月31日止),惟實際補助期間及補助經費項目與金額仍以本會核定通知函及經費核定清單所列為準。
三、申請方式
(一)主持人(申請人)應至本會網站(http://www.nsc.gov.tw)首頁「線上申辦登入」處,身份選擇「研究人員(含學生)」,輸入申請人之帳號(ID)及密碼(Password)後進入「學術研發服務網」,在左方「申辦項目」選單下,點選「國際合作類」下的「補助學者提昇國際影響力」。進入個人基本資料畫面,確認後即進入本系統之「主畫面」,從主畫面視窗上點選「新增」,即可新增一筆申請案;新增申請案後,請填具各項申請資訊欄位,同時將中英文摘要、規劃內容、成果及績效查核點預估表、主持人已擔任該國際學術組織、國際學術期刊重要學術職位及其任期起迄日期之相關證明文件等各項申請文件以PDF檔上傳至線上系統後於機構申請截止日前送出,再由申請機構(申請人任職機構)於線上系統中彙整所有申請案於本會所訂申請截止日(101年10月5日)前送出。
(二)申請機構應於本會所訂申請截止日(101年10月5日)前於線上系統中彙整所有申請案後1次送出,並須備函檢附申請名冊及申請人資格切結書1式2份於本會所訂申請截止日(101年10月5日)前送達本會(以申請機構發文日為憑)。
(三)未依規定期限提出申請、未依本會規定填寫申請文件、或申請文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四、業務連絡人
(一)有關申請與補助作業之相關問題,請洽本案業務承辦人:
江小姐Tel: 02-2737-7150, E-mail: pychiang@nsc.gov.tw
巫小姐 Tel: 02-2737-7122, E-mail: soa060@nsc.gov.tw
(二)線上系統之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小組承辦窗口:
資訊系統服務專線 Tel: 02-2737-7592,E-mail: misservice@nsc.gov.tw
※請欲申請教師於101年9月28日前完成線上申請,並告知本處!
相關網址:http://www.nsc.gov.tw/int/ct.asp?xItem=21387&ctNode=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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